从事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检测人员应当经Mg-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空气呼吸器气瓶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要求:
(1)特种设备的检验监测应当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2)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应从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并取得检验检测证书的人员中聘用。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4)在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